石刻古蹟行山路線全集
大廟灣刻石
行山路線:
釣魚翁 (五塊田 – 大廟) 路線連結按此
難度:★★★☆☆
距離:約7公里
時間:約3.5小時
大廟灣刻石,此刻石刻於南宋咸淳甲戌年間,即一二七四年,為香港最早有紀年的刻石,記載鹽官與友到南北佛堂門遊覽的事蹟,以及這處兩所廟宇的歷史。
大廟灣刻石於一九七九年列為古蹟。(資料來源:古物古蹟辦事處)
大浪灣石刻
行山路線:
砵甸乍山 (小西灣 – 大浪灣) 路線連結按此
難度:★☆☆☆☆
距離:約3.5公里
時間:約1.5小時
大浪灣石刻於一九七〇年由一位警務人員發現,面積約九十厘米乘一百八十厘米,紋飾為幾何圖紋及抽象的鳥獸紋。此石刻與本港大部分石刻一樣,都是位於臨海的石崖上。早期居民多以海為生,於海濱刻石,相信有鎮撫怒海,護佑航海人士之意。
港島大浪灣石刻於一九七八年列為古蹟。(資料來源:古物古蹟辦事處)
東龍洲石刻
行山路線:
東龍島 (白崖、噴水岩) 路線連結按此
難度:★★★☆☆
距離:約11.5公里
時間:約6小時
東龍洲石刻是本地最早有文獻記載的石刻。王崇熙於一八一九年編制的《新安縣志》有「石壁畫龍,在佛堂門,有龍形刻於石側」的記載。此石刻高約1.8米,長約2.4米,為現時香港境內所知最大的石刻。東龍洲石刻於一九七九年列為古蹟。(資料來源:古物古蹟辦事處)
滘西洲古代石刻
行山路線:
鹽田梓.滘西洲石刻 路線連結按此
難度:★★☆☆☆
距離:約6公里
時間:約2.5小時
此石刻發現於一九七六年。位於滘西洲西北岸。該處幾無陸路通達。石刻上的紋飾飽經風雨侵蝕,尤以石刻下半部為甚。如仔細觀察,仍依稀可見獸形紋樣。石刻離開最高水位約二米,就同類型石刻的位置而言,這是一個頗低的位置。滘西洲石刻於一九七九年列為古蹟。(資料來源:古物古蹟辦事處)
蒲台島石刻
行山路線:
蒲台島 路線連結按此
難度:★★☆☆☆
距離:約5公里
時間:約4小時
一直以來,漁民都流傳說蒲台上有數組石刻。終於在六十年代,在該島的南端發現了一組石刻。該石刻分左右兩部分,石刻由一條闊七十厘米的石縫分隔。紋飾各異,左邊的一組狀似動物和魚,而右邊的一組則由螺旋紋連結組成。蒲台石刻於一九七九年列為古蹟。(資料來源:古物古蹟辦事處)
長洲石刻
行山路線:
長洲(南) 路線連結按此
難度:★★☆☆☆
距離:約9公里
時間:約3.5小時
一九七〇年,即發現大浪灣石刻的同年,一位地質學家亦發現了長洲石刻。它位於連島沙洲的東南部,即華威酒店對下。石刻上的兩組紋飾均由數條曲線環繞著小凹槽構成。其中一組紋飾在發現時尚未完全暴露,經清理泥土後方展現全貌。長洲石刻於一九八二年列為古蹟。(資料來源:古物古蹟辦事處)
黃竹坑石刻
行山路線:
班納山.田灣山 路線連結按此
難度:★★★☆☆
距離:約8.5公里
時間:約3.5小時
石刻位於港島黃竹坑一小溪之旁。石上有三組明顯的回旋紋,狀似動物的眼睛。香港石刻多分布於海濱地區。黃竹坑石刻則深入內陸約一公里,但下有小溪流經,仍可算臨近水邊。 黃竹坑石刻於一九八四年列為古蹟。(資料來源:古物古蹟辦事處)
龍蝦灣石刻
行山路線:
龍蝦灣 路線連結按此
難度:★★☆☆☆
距離:約7公里
時間:約3小時
石刻於一九七八年由一群旅行人士發現。紋飾刻於一塊向東的岩石面上。因久經風雨侵蝕,已極之模糊。紋飾呈幾何形,部分狀似鳥獸。但有些學者認為這些紋飾純因天然侵蝕所致,爭論仍未解決。石刻已公告為法定古蹟,加以保護,確保研究能持續下去。龍蝦灣石刻於一九八三年列為古蹟。(資料來源:古物古蹟辦事處)
石壁石刻
行山路線:
鳯凰徑第九段 (石壁水塘 – 水口) 路線連結按此
難度:★★☆☆☆
距離:約6公里
時間:約2小時
香港大多數古代石刻都瀕臨海濱,石壁石刻卻離開海岸約三百米。相信此處昔日也是海邊,其後海岸變遷始成今日之地貌。石刻紋飾由正方及圓形幾何紋構成,與古代青銅器上的圖案極相似。故此或可推斷,這石刻大約是青銅時代,即約三千年前,由本區先民所刻鑿。大嶼山石壁石刻於一九七九年列為古蹟。(資料來源:古物古蹟辦事處)
黑角頭石刻
難度:★★★★☆
距離:約7.5公里
時間:約3小時
二〇一八年十月在香港島東區發現的黑角頭石刻位於懸崖上,海拔約11米,約160厘米高,260厘米闊,紋飾刻在天然露頭一處頗平坦的風化石面上,呈幾何及曲線圖案,與本港青銅器時代器物,以及其他八處石刻十分相似。當中尤以黑角頭、大浪灣及東龍洲三處石刻的位置和紋飾最相近,風格上或可成一小組。透過研究黑角頭石刻與其他石刻在風格和空間上的相互關係,或可揭示本港早期沿海地區族群興旺的盛況。
黑角頭路段設有YouTube影片,有興趣可按以下連結觀看
香港山誌 : https://www.hillmanblog.com
Facebook 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hillmanblog/
Instagram : 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hillmanblog/555
0 Comments